可以開學前收回錄取,入了學再趕人有點過分; 應該讓當事人簽和解協議,讓知情人簽NDA,鬧這麽大對室友學校當事人都沒好處

本帖於 2025-10-10 16:56:54 時間, 由普通用戶 米湯 編輯

當初看到耶魯校報新聞還以為是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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