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規定孩子如果受到同學或是周圍人蠱惑,而想要變性,做父母不能反對,鬧大了就以Child abuse

本文內容已被 [ Pilsung ] 在 2024-07-21 06:04:48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兒童保護機構介入,孩子被政府帶走,給寄養家庭.

還有,如果6-7歲的孩子突然哪天想變性了,做父母那裏能反對,知道了又如何?這個是給還未到青春期的孩子直接可以藥物治療變性提供法律依據.

加拿大就是這麽幹的.孩子突然要變性,做父母都不能勸說,勸說了就會被告上法庭,甚至會坐牢.

然後孩子開始荷爾蒙治療,這個是不可逆的. 這年頭給青春期孩子開荷爾蒙的激素藥物太容易了,比買酒還容易,買酒還得看ID,到21歲,而7-8歲的小朋友突然執意要變性,跟加州醫生說一下,立馬可以進行藥物治療.而且醫生也不怕以後被告,有政府的法律條文擔保著,人家醫生不過按照法律行事..

隻要孩子到了青春期,有點憂鬱或是心理問題,到了一些不良醫生那裏,立馬給診斷出性別認知障礙,然後就開荷爾蒙藥物進行治療(可多有點自閉症的孩子,就莫名其妙給上了激素藥物).美國的過度治療,過度開藥的例子一大把,你看看孩子稍微有點多動症,上課注意力不集中,立馬醫生就開一堆的ADHD的藥物.你看著吧,等了10,20年,越來越多孩子進行荷爾蒙治療而後悔了,肯定會告醫生malpractice.到了那個時候,大概會重新立法,撥亂反正.

一旦開始荷爾蒙治療即便不是切割生殖器,以後也會造成終身不育,而且會有生理上各種疾病.

很多當年不知道變性如此可怕的後果的孩子(就是變性治療也是最近10年人數突然成幾何增長),後來都後悔變性...身體各種疼痛,長期服用藥物.甚至嚴重的還會抑鬱自殺.

 

你到底覺得孩子是養給自己的,還是養給政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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