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我是女孩子父母,不要去住,至少要先征得對方父母(就是房主)同意才能住

回答: 想起來以前說過的曼哈頓兩居室Croissant_222024-06-01 20:04:48

2.鼓勵女兒經過一段時間考察後盡快決定是否結婚,不要長期同居。

3.希望女兒和男友講清楚,結婚的條件之一,婚後兒媳婦和公婆‘非必要不來往’。

4.結婚時候和以後,不接受公婆的大筆經濟資助。將來給孫輩的除外。幾十元的人情往來或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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