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發了個關於HLS與UVA+70k/y的擇校選擇,沒想到引發了這麽大的熱議!不過我看了評論和後來的帖子之後想再說兩句。
首先,大部分人覺得應該無腦選H,及給出的理由都很正常。說實話,我幾年前女兒決定讀法學院的時候也是這麽想的。哈佛law當時在我心裏也是神一樣的存在,隻要能申請到,學費老爸我來出,咱不差這點錢。女兒申請前做了很多homework,也想清楚了畢業後要從事哪類工作。任何一個法學院所能提供的資源都是有限的,如何在學校裏冒頭,爭取到那有限的資源?如果在學校,學習成績大家都是A,必須靠其它的,比如背景,社會關係,社會活動能力等等,那對一個沒有背景的像我女兒這樣的ABC不說太難,至少也是太沒把握了。如果你就是想靠HLS那塊牌子吃一輩子,當然另說。
回到UVA和HLS,首先女兒女婿說那裏的機會,無論是做clerkship還是去BigLaw,都不少,如果有70k/year獎學金加持,那無腦去UVA。
最後聲明一下,女兒女婿並不是一切以錢衡量的那種人。具體的就不多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