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過這種情況,而且正在進行中。

甩掉一些高薪員工,用低薪員工、合同工代替。因為某些重要的,繁雜的部分已由高薪人員完成。

被甩掉的有N種原因,被留下的隻有一種原因, 目前對公司還有用處。當沒有用處時,一樣甩掉沒商量。

當然員工是否願意留下也有各種原因,當個人利益和公司利益一致時,就不走。不一致時,該走就會走。

所有跟帖: 

是的 -加州陽光123- 給 加州陽光123 發送悄悄話 加州陽光123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10/2024 postreply 19:09:28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