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是誰的liability。醫生雇用PA兩人都有過錯保險,但醫生最終負責。沒有說隻訴PA就算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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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短期之內醫生還是短缺,除非醫學教育,準入標準以立法或行政強行放寬。這引起了感慨,許多醫生的麻煩出自醫生的懶惰。自己懶得monitor 麻醉病人,產生了麻醉護士。自己懶得看頭疼腦熱的簡單重複病例,就出現了處方護士。自己懶得做行政,這個最要命,把醫療管理位置送人,MD管理層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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