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manager and above,你就有knowledge transfer的責任和義務,這是在job decription 中規定了的。
如果你是個IC(individual contributor)那就要巧妙地處理了,自己的知識技能獨門武器不是天上掉下來的,風刮來的,都是自己努力和天賦得來的,當然是你自己的資產價值,在資本主義社會任何人要獲取,必須“付費".
可以跟老板談,以升職或者加薪的形式把自己把著的“逐步”供出。
也可以把自己的東西以軟件,專利的形式做成產品,名正言順的享受該有的"credit".
如果同事私下裏問,你自己看情況吧,很多人過河拆橋的,不能不防。
反正就一條,我可以給出“把著”的東西,但要讓我得到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