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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路運動,又稱保路風潮,發生於清宣統三年(1911年),為清朝末年四川、湖北、湖南、廣東等省反對清朝政府將地方準備興建的川漢鐵路、粵漢鐵路進行國有化而發生的運動。其中四川省的運動最為激烈。
四川保路運動是由立憲派發動和領導的。他們力圖把運動控製在和平抗議的範圍內,要求人們隻求爭路,不反官府,不打教堂,更不得聚眾暴動。同盟會雖然沒有掌握保路運動的領導權,但他們執行“借保路之名,行革命之實”的策略,暗中聯絡會黨,準備武裝起義。此次運動因使清廷調派湖北官軍前往四川地方鎮壓,導致守備缺乏,是武昌起事成功的決定性因素。
導火線
[編輯]1904年,由四川省留日學生首倡,經四川總督錫良奏請,在成都設立官辦的“川漢鐵路總公司”。股本來源除認購之股、官本之股和公利之股外,主要是“抽租之股”,也稱“租股”。租股的抽收辦法,一般是隨糧征集,值百抽三,帶有強製性。所抽租股均按市價折銀,填給股票,每50兩一股,按年領息,路成後可分紅利。因此凡是納稅的四川農戶皆為公司股東。為保障四川民眾權益,《川漢鐵路總公司集股章程》55條,明確宣布不借外債,不招外股,專集華股。由於租股占川漢鐵路公司股本的比重越來越大,因此四川紳民強烈要求改官辦為商辦。
1907年,官股退出,名義上成為商辦公司,但是公司管理層依然充斥各級官員,如該公司宜昌公司的總理李稷勳,為前郵傳部參議;駐上海經理施典章,其在1905年升任公司經理前,曾任廣州府知府、瓊州府知府、榆林府知府。
1909年張之洞受命督辦湖北境內的川漢鐵路和湖北湖南境內的粵漢鐵路,與英法德美四國簽訂《湖廣鐵路借款合同》,借款五百五十萬英磅,五厘起息。後張之洞病逝,不久由郵傳大臣盛宣懷接手督辦。
1911年5月,清廷在盛宣懷的強力推進下,宣布“鐵路幹線國有政策”,強收川漢、粵漢鐵路為“國有”,由中央借外債修築鐵路。旋與英、法、德、美四國銀行團訂立借款合同,總額為六百萬英鎊,四國銀行團享有湘鄂境內粵漢、川漢鐵路的修築權和鐵路延長修築的優先權。 1905年收回的粵漢鐵路築路權、四川民眾擁有的川漢鐵路築路權因此喪失。而原來地方的集資款概不退現款,隻換發國家鐵路股票。這引發四川、湖北、湖南、廣東各地的反對聲浪。各省督撫順從民意致電朝廷,希望遵從民意,從長計議。盛宣懷本欲與各省一一談判,分化瓦解危機,但四川由於發生官員虧空案,反對尤為激烈,最後導致保路運動發生。
至保路運動爆發為止,川漢鐵路公司總共從民間募集1400萬兩的股款。因各種困難,宜萬鐵路(宜昌至萬縣)段於1909年底方才開工。據估算,其中約700萬兩用於的建設,對應等值股票,剩餘700萬兩中的300萬兩,被前廣州府知府、時任公司駐上海經理施典章在上海橡皮股票風潮中投機虧空。清中央政府隻同意發給四川鐵路公司股東大約400萬兩的國家保利股票,而不負責承擔施典章虧空的300萬兩損失。再加上各種損耗,川漢公司籌集到款項至保路運動發生前就已經消耗損失近半。清廷宣布鐵路國有時,川漢公司商人股東本欲藉國有化讓政府彌補虧空案損失。川漢鐵路公司管理層為了轉移各界對集資款去向的質疑[1][2],商人股東為了保護自己的投資,發動以一般民眾為主要群體的中小股東抗爭,希望讓清中央政府承認官員虧空,否則將反對鐵路國有化、並敲打清中央政府搖搖欲墜的統治權威。但清中央政府與盛宣懷拒不答應條件,遂使矛盾激化。[來源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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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路運動又稱鐵路風潮,是反對清政府出賣川漢、粵漢鐵路的群眾運動。1911年5月清政府皇族內閣頒布“鐵路幹線國有”政策,將已歸商辦的粵漢鐵路、川漢鐵路收歸“國有”,任命端方為督辦粵漢川漢鐵路大臣,並與英、法、德、美四國銀行團簽訂《湖廣鐵路借款合同》。
清廷出賣築路權的行徑激起各地人民反對。湖南各界群眾以鐵路公司、谘議局為陣地,積極爭路,迫使湘撫楊文鼎奏請清廷收回成命。上奏遭申斥後,民眾相繼罷工、罷市、罷課,拒交捐稅。湖北谘議局亦召開大會抗議,疾呼“存路救國”。
宜昌商股股東紛紛向鐵路公司索回股本,鐵路工人和附近農民起而支持,與官軍發生流血衝突。廣東鐵路股東反對清廷強占粵路,堅持商辦,華僑股東聲明“誓死不從”。民眾拒用紙幣,擠兌銀根,以示抵抗。在粵督張鳴岐高壓下,股東赴香港成立保路會,繼續抗爭。
四川鬥爭尤為激烈,立憲派紳商首先發起保路,五月二十一日(6.17)組織保路同誌會,持有租股的農民爭相入會,參加者達數十萬人。在清廷強行接收宜萬段後,群起抗糧抗捐和暴動。七月十五日川督趙爾豐誘捕保路同誌會代表蒲殿俊、羅綸等人,查封同誌會和鐵路公司,並用武力鎮壓請願群眾,死傷數百人,造成“成都血案”。
清廷飭令解散各地保路同誌會,擴大鎮壓。中國同盟會員龍鳴劍、王天傑等號召保路同誌軍乘機起義。各路義軍攻打成都,久攻不下,轉而分兵攻略各州縣,發展為全川範圍的武裝起義,有力地推動了辛亥革命的爆發。 [3] [7]
事件背景
1911年6月1日,為了償還在上海橡膠股票風暴中向列強的借款,郵傳部尚書盛宣懷和督辦大臣端方聯名向川督王人文發出“歌電”,告以度支部決定的川漢鐵路股款處理辦法:對公司已用之款和公司現存之款,由政府一律換發給國家鐵路股票,概不退還現款。如川人定要籌還現款,則必借洋債,並將以川省財政收入作抵。此電明示,不許川省股東保本退款,而隻允換發鐵路股票,即政府不但收路,而且奪款。鄧孝可原認為“政府接收路,並非接收款”,至此方知政府款路皆收。王人文收電後,知此電一宣,全省必大亂,於是竟壓下不宣。盛宣懷、端方又徑電川漢鐵路公司駐宜昌總理李稷勳,詢問是否見到“歌電”,李即致電成都總公司索閱,總公司轉詢督署。王人文便隻得抄示公司,電文公開,全省輿論大嘩。同時,端方、盛宣懷等又迭催王人文派員清查鐵路公司各地帳目,以便接收,查帳員遭拒。
1911年8月5日川漢鐵路股東特別大會後,原先的“文明爭路”逐漸轉向激烈抗爭,出現了群眾性的罷市、罷課風潮;進入9月後,更發展為全省抗糧抗捐。 [5]1911年5月,四川保路運動爆發,榮縣人民積極響應。8月4日,四川同盟會領導人龍鳴劍及哥老會首領秦載賡將四川各地哥老會首領召集在資中羅泉鎮召開會議,決定把保路同誌會改為保路同誌軍,準備武裝起義。 [6]
署理四川總督趙爾豐在清廷的壓力下,於9月7日誘捕保路同誌會和股東會領導人蒲殿俊、羅綸、顏楷、張瀾、鄧孝可等,封閉鐵路公司和同誌會。成都數萬群眾奔赴總督衙門請願,要求釋放被捕人員,趙爾豐下令開槍鎮壓,死難三十餘人,形勢一發不可收拾。 [5]
“成都血案”後,同盟會聯合哥老會等反清會黨組成同誌軍,圍攻省城。各州縣同誌軍紛紛起兵,彝、藏、羌等少數民族也聚眾起義。1911年9月25日,同盟會員吳玉章、王天傑在四川省榮縣宣布獨立。 [5]
全川形勢全麵失控,清廷急調督辦粵漢川漢鐵路大臣端方率鄂軍入川鎮壓,武昌兵力空虛,革命黨人於10月10日武昌起義成功。此後短短一個多月,全國有14個省先後宣告“光複”和獨立,革命風暴席卷神州大地,大清王朝就此轟然倒塌。這一年是農曆辛亥年,故稱“辛亥革命”。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