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政府的監管哲學:以法規執行為重(圖)

來源: 華爾街日報 2017-11-23 09:44:57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5908 bytes)
特朗普政府既阻止美國電話電報公司收購時代華納,又提議允許互聯網服務供應商與內容公司形成更緊密的聯盟,這看上去自相矛盾,但可能體現了特朗普政府正在形成的監管哲學:強調法律法規的執行。


周一,紐約,AT&T首席執行長Randall Stephenson(左)和高級執行副總裁David R. McAtee II離開在時代華納總部舉行的一個新聞發布會。

在本周短短兩天時間裏,特朗普(Trump)政府既起訴了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 Inc., T, 簡稱AT&T),試圖阻止其收購時代華納(Time Warner Inc., TWX),又提議讓AT&T這樣的互聯網服務供應商與時代華納這樣的內容公司形成更緊密的聯盟。

這種做法似乎自相矛盾:又想限製主要電信公司合並,又想賦予互聯網供應商廣泛的新權力來塑造客戶的在線體驗。

但這些行為卻呈現出一種連貫性,或許可以看作是特朗普政府正在形成的一種監管哲學:與奧巴馬政府時期製定明確的新法規不同,特朗普政府強調對長期以來一直存在的法律法規的執行。

在這方麵,特朗普政府的側重點與奧巴馬政府不同。2015年,奧巴馬政府以“網絡中立性”的名義,在管理互聯網供應商方麵采取了非常明確的規定;網絡中立性原則要求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平等對待所有網絡流量。供應商不得達成“付費優先”交易,即通過收取費用為一些內容提供更快的網絡通道。

奧巴馬政府在反壟斷問題上也采取了這種做法,在康卡斯特(Comcast Co., CMCSA)幾年前收購NBCUniversal Inc.時,該政府堅持要求康卡斯特遵守精心製定的網絡中立性規定,也就是采取一項所謂的行為性補救措施,而實施這類措施是獲得反壟斷批準的前提條件。

換句話說,遵守網絡中立性規定就打消了反壟斷質疑。

現在局麵扭轉過來了。按照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簡稱FCC)主席Ajit Pai周二的概述,在涉及互聯網行業的監管時,FCC將放寬自己的規定,把一定程度的監管權交給專門負責反壟斷的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簡稱FTC),這樣的安排是他有意為之。

Pai稱,如果他的提議得到實施,FTC將會像2015年之前一樣再次對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實施監管,從而保護消費者權益並促進市場競爭。Pai稱,按照他的提議,FTC將再次承擔起保護消費者網絡隱私的角色,FTC是聯邦政府中在這方麵最有經驗的監管機構。

以監管標準衡量,FCC有關網絡中立性規定的行動相當快。現階段還無法得知這種對執法的強調是否會延伸至特朗普去監管議程的其他方麵。這一議程涉及取消奧巴馬時代覆蓋電廠排放、金融服務和其他多個行業的一係列監管規則。

在金融領域,特朗普的監管團隊對2008年實施救助計劃後出台的更嚴格規定進行了評估。官員們表示,他們希望重新調整管理銀行貸款和其他領域的標準,而沒有必要完全取消這些標準。

目前尚不清楚金融監管機構是否會維持奧巴馬政府時期開啟的一係列強有力執法行動。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上一財年處以的罰金總額降至四年低點,不過該機構官員告誡稱,不要過度解讀單獨一年的數據。

美國國家環境保護局(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簡稱EPA)局長Scott Pruitt一直在宣揚一種“回歸根本”的做法,其中包括推翻奧巴馬政府製定的許多規則,並表示他將強化執行力度。

EPA發言人Liz Bowman稱,創建監管確定性和對違反環境法的汙染者追究責任是有區別的。

環保團體表示,EPA今年以來所采取的行動並沒有表現出大力強調執行力度的意向。而EPA反駁稱,這些環保團體的看法不夠準確,因為此類行動可能需要幾個月甚至幾年的時間才能完成。

消費者組織稱,各行各業必須具備明晰的監管規定以防止公司損害消費者利益;互聯網行業的反壟斷執法太繁瑣、遲鈍且有可能武斷,無法跟上技術變化的速度。

哈佛大學(Harvard University)法學與計算機科學教授、曾任FCC開放互聯網顧問委員會(Open Internet Advisory Committee)主席的Jonathan Zittrain稱,由於無權製定和執行廣泛規定,FTC無法監管有可能損害競爭的差別化網絡通道行為,隻能依據不公平交易行為這個模糊的概念采取個別執法行動。

像Pai這類信奉減輕監管嚴厲程度的保守派人士通常認為,硬性的監管規定過於死板,將導致投資和創新步伐放緩。

一些主張自由市場的人士甚至更近一步,稱特朗普政府本周的反壟斷行動太過分,特別是考慮到AT&T與時代華納的聯姻屬於垂直合並,即兩家業務處於供應鏈不同階段的公司合並。

倡導自由市場的智庫Tech Knowledge的董事Fred Campbell稱,如果AT&T收購時代華納的交易不合適,那幾乎沒有垂直整合交易是合適的,這樣的規定豈不是事實上禁止垂直整合?Campbell約10年前曾任FCC無線通信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