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
個人有生老病死,是一個有機生命體;
國家沒有生命,隻是由人構成的製度和組織。
情感:
個人有喜怒哀樂、愛恨與同情;
國家沒有情感,隻依據利益、政策或法律行事。
良知與道德感:
個人能區分善惡、感到內疚或憐憫;
國家沒有良心,隻能通過法律與製度體現道德。
個體責任:
個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國家的行為責任由政府或統治者代表承擔。
創造力與靈魂:
個人能思考、創新、想象;
國家本身不創造,隻是由個人共同創造。
生理與感受:
個人會痛、會餓、會快樂;
國家不會有感覺或情緒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