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大懂。另外我感覺在資本主義體製下更多是保護資方權益的,即他有權解雇你。剩下就是編製理由了,可謂一計不成又生一計。勞方處於弱者地位,很難因勞資雇傭糾紛使老板傾家蕩產的。自我感覺,不一定對。還是請行家多說說。
告前是否要有仲裁的過程?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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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直接找律師讓其一切代辦即可。贏了費用都是雇主出
-flyw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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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2010 postreply
07: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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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請努力學習給說說吧:)。
-多種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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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2010 postreply
08:0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