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法

1。2月底遞交申請是不是最佳時間?是按照第一次登陸英國計算連續的4年11月還是按照工作許可頒發日期計算?

從第一次登陸英國計算。申請表上說的很清楚。

2。我比較擔心2009年1-3月兩個月辦理新簽證,這段時間算不算做5年之內,還是扣掉這兩個月?

個人的看法是算。因為你的兩個簽證都允許你工作。要是兩個簽證(對應工作許可的簽證,和對應Tier1的簽證)是同一類別的,就肯定沒問題了。--有相關規定,隻要你續簽的簽證和以前的簽證是同一個類別,並且在舊簽證過期之前提出申請,則在HomeOffice沒有對新簽證做出決定之前,舊簽證一直有效。

3。前麵的兩個許可,需要提供工作許可的原件麽?我可以提供4年的P60和2009年4月以後的payslips,這是否足夠證明Tier 1之前的合法居留?P60是否可以說明工作許可?

工作許可提供複印件即可,沒有也沒太大關係。技術上,工作許可是公司和HomeOffice之間的事,和你沒有直接關係。公司會給你原件或複印件都可以。

4。需要提供P45麽?

申請表上要求就提供。不要求就不用(麵簽則可以帶上原件備用)

5。那位高手又經驗估計一下我的案子的審批時間?

麵簽當天。寄簽不知道。

希望有用。

所有跟帖: 

謝謝你啊,哥們。我個人基本同意你的觀點,理由如下 -設計學生- 給 設計學生 發送悄悄話 (370 bytes) () 02/16/2010 postreply 14:18:35

祝好運,嗬嗬。 -三川- 給 三川 發送悄悄話 (69 bytes) () 02/16/2010 postreply 17: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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