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點不明白,像江家這樣的家庭,思想還這麽迂腐?女兒生來就是為兒子服務的,可以隨便犧牲的

女兒為了孝順父母,可以自我犧牲,為弟弟作偽證,嫁一個自己不愛的男人、和他生孩子?最後自己坐班房不說,老公帶著女兒棄己而去。

從孫小果案推論,洪妻罪不小(因後果嚴重:殺錯人冤案、凶手出獄後又殺人無數),起碼判20年。洪妻一生都被自己混蛋父親、弟弟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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