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樣嗎?你們憑什麽冤枉人?憑什麽可以決定一個生命要不要拯救?憑什麽可以指責一個女性在遭受喪母之痛和受到丈夫語言家暴之時,

身體和心理沒有能力撫育小孩,經濟上要一個人償還因母親重病而欠下大額債務時,決定不要自己的孩子,黑子憑什麽指責她,侮辱她,太過分了!看著別人痛苦,很開心嗎?什麽道德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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