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虹沒房,過戶給她她給秉昆3萬補差款了。
於虹如果不要這房子,秉昆家也拿不到,規定不給兩套房,第二套給補點錢。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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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如此,這種情況在真實的拆遷中幾乎不可能,隻能是秉義動用了權力,春燕嫉妒也可以理解了,別人想折騰秉義也易如反掌
-Jessy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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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2022 postreply
08: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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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光明戶口還在,以他的名義要,應該可以。出家人有可能還俗,而且還是殘疾人士,政府有義務照顧...
-冀寒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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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2022 postreply
09: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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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於虹先前的人設,不管鄭娟得不得倒房子,她與情理之中也不該提要房。畢竟不是自己的財產。於出於友誼可提醒幫助人家達到利益
-冀寒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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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2022 postreply
09:4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