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入荒野的豹子--電影“Into The Wild”荒野生存
一部電影,如果是根據原著改編的,我通常會找到原著或深或淺的讀一下,比如“指環王”,“肖申克的救贖”,“2001太空漫遊”,“長安十二時辰”。書裏的文字能給你無限的想象空間。一旦拍成電影,就是看得見,聽的著的了。
這部“Into The Wild”也不例外。
原書“Into The Wild”是根據真人真事改編的,名導演肖恩.潘與作者合作改編劇本,並執導成電影,於2007年上演。
順便說一下,中文翻譯片名為“荒野生存”,其實並不恰當。作家張煒有篇文章名為《融入野地》,可以借用翻譯為“融入荒野”,或者“走進荒野”(和“走出非洲”遙相對應)。
書
書的作者Jon Krakauer,先是根據青年Christopher的真實故事寫了九千字的短篇“無辜者的死”,於1993年發表在“戶外”雜誌上。後來又擴寫延伸出了書,“Into The Wild”,於1996年出版,成為世界暢銷書。Jon是記者,記者的語言一般要簡練直接,海明威也是記者出身,寫作風格質樸簡潔。
書作者Jon
作者Jon很喜歡阿拉斯加,喜歡攀岩冒險活動,年輕的時候就已經不下二十次到過阿拉斯加。
書的封麵寫到:1992年4月,一個家境優越的青年搭便車來到阿拉斯加,獨自走進荒涼的德納利國家公園北部。他就是克裏斯多夫。他捐出了自己所有的錢財,把車和大部分物品都扔掉,燒毀了錢包裏的錢,為自己找到了一種嶄新的生活。然而四個月後,一個獵鹿隊發現了他的屍體...
細讀的書
Christopher McCandless(簡稱克裏斯)出生於1968年,在弗吉尼亞長大,父親是航天局NASA的高級工程師,父母有自己的生意。1990年他以優異的成績畢業於號稱“南方哈佛”的愛默裏大學,前程似錦。然而大學畢業後,他斷絕與家人的聯係,拋棄了自己的一切,錢財,汽車,信用卡,重新取了個名字,叫Alex Supertramp,意思是“超級流浪漢”,開始了穿越美國的流浪。
流浪的路上他遇見各種各樣的人:生活在旅行車裏吉卜賽人一樣漂泊的夫婦;沿途彈唱愛上了他的女孩;樂觀而勤奮卻因犯罪被抓走的農夫,善良慈祥的要收養他的老人。作者都一一進行了采訪,包括家裏關係比較親密很理解他的妹妹。他甚至越境到了墨西哥又回到了美國。
然後就到了封麵寫的1992年,他走進了一直向往的阿拉斯加的荒野,帶著一張舊地圖,一杆槍,僅有的生活裝備,和自己喜歡的托爾斯泰,傑克.倫敦,梭羅的書,找到了一輛廢棄的巴士,“神奇巴士”,住在裏麵,如同梭羅在瓦爾登湖隱居一樣,他在遼闊的荒原上過著簡單,原始的生活。最終,24歲的年輕人,把身體和靈魂永遠的留在了那裏。
海明威的名作“乞力馬紮羅的雪”,開頭寫到,在非洲最高山峰,乞力馬紮羅,常年積雪的山頂,有一具已經風幹凍僵的豹子的屍體。豹子到這樣高寒的地方來尋找什麽,沒有人知道。
對,那是頭豹子,我們無法知道,但克裏斯是個跟你我一樣的人類,可以閱讀他留下來的日記,采訪到他的言行舉止,其他人對他的回憶和感覺--幾乎所有的人都說他是個陽光,善良,快樂,偶爾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談吐不凡的青年,而這樣一個年輕人,怎麽會選擇了拋棄物質,逃遁社會,遠離文明,獨自一人走入荒涼廣漠的阿拉斯加;如果他沒有風幹凍僵在那裏,而是走了出來,會不會繼續去尋找下一個乞力馬紮羅;種種這些,我們可以試圖去體會,雖然不一定讚同。
“兩年來,他行走在這片土地上。沒有電話,沒有泳池,沒有寵物,沒有香煙,無拘無束。一個極端主義人,一個追逐美的旅人,腳下的路就是他的家。消滅虛偽的存在,勝利實現靈魂革命的終極一役。不再受俗世毒噬,他遁世而逸,獨自行走在路上,隱沒在荒野中。”
書裏給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作者對社會上的批罵,譴責克裏斯狂妄無知缺乏野外生存知識白白送了小命,進行了有理有據的反駁。事實上克裏斯隻憑一本辨別可食用植物的書和一杆.22來福槍,從步入阿拉斯加荒野的那一天開始,已經好端端生活了四個月。這足以證明他具有足夠的野外生存知識。
他年輕健康,聰明有學識,看書保持思想,寫日記記錄自己的生活。他打過一頭鹿,關於他日記中是否正確,是駝鹿(moose)還是 馴鹿(caribou)很有爭議,一般的獵人都不容易認對,最終證明他辨認的完全正確。幾乎所有人都認為他是因為愚蠢誤食了類似馬鈴薯籽中毒死亡時,作者找到了克裏斯用過的植物書,列舉了很多證據,甚至找到了大學實驗室的化驗結果來印證不是這樣。可能的解釋是因為疏忽,把花籽放在塑料袋裏悶出了毒素而導致饑餓。
電影
Sean Penn肖恩.潘是由演員轉到導演,拍電影極其認真。演員選型,音樂,選景,拍攝,都是精品級別。需要提醒的就是電影不是按照時間順序來演的,前後的穿切雖然很用心,但略顯雜亂。下麵用一些小的花絮來簡單說一下電影。
導演肖恩.潘在拍男主角的戲
導演肖恩.潘為籌備電影等了十年,才拿到McCandless家族的同意。
電影的開頭,Jim Gallien,一個阿拉斯加電工,最後見到克裏斯的人,開車搭載克裏斯送到Stampede Trail的入口,送給他自己的長筒膠皮靴,告訴他如果活著出來,給他打個電話,號碼在靴子裏麵。演Jim Gallien的正是他本人。
最後見到克裏斯的人,電工Jim
男主角Emile Hirsch當然是電影的亮點,那青春飛揚的頭發,就象追逐自由的靈魂。為了演克裏斯最後餓死的一段,竟然減肥四十磅。拍攝過程中一直沒有用替身,都是自己上場,包括落水,攀岩,麵對熊等驚險的戲份。
男主角,注意他對可愛女孩說的話
電影中男主角Emile Hirsch戴的手表,是原來克裏斯生前戴過的,這表作為禮物送給了男演員。
為了拍攝不同季節的阿拉斯加,攝影組先後四次趕赴遙遠的阿拉斯加。要知道,那裏號稱“遙遠的邊疆”。
處於對克裏斯和他父母的尊重,肖恩.潘放棄了在電影裏用原來他生活過的“神奇巴士”的初衷,複製了一輛巴士用來拍攝。
在阿拉斯加的49th State酒店,有“142神奇巴士”的複製品。我去阿拉斯加時的照片
導演肖恩.潘開始籌劃電影拍攝的時候,想象著男主角是小李子來演(後來演了拿奧斯卡最佳男主的“荒野獵人”),慈祥老人Ron是由馬龍.白蘭度(大名鼎鼎的“教父”)來演。當然,他是肖恩.潘。
演可愛女孩Tracy的是演員Kristen Stewart(後來“暮光之城”的女主),她親自參與創作了電影裏她本人吉他彈唱的歌“Tracy’s Song”。
Kristen和男主合唱“Tracy's Song"
電影中對我最震撼的一幕,是克裏斯對農場主傾訴自己對阿拉斯加 高山 河流 天空 荒野 的向往,要遠離這個“社會”,兩人一起不無嘲諷地大聲喊道:“社會!社會!”(Society!Society!)
社會!(Society!)
為什麽,為什麽
本來想寫一大段話的,還是到電影中尋找答案吧。不要網上搜索,那隻是找到了文字解釋。隻提醒一點:家庭環境對一個人的成長很關鍵。
電影和書的差異
“Into The Wild”書裏的很多細節都沒有拍到電影裏。電影出於拍攝的要求也作了一些改編。我認為電影和書最大的差別,是在於結尾。
電影的最後,已經皮包骨頭的克裏斯用盡最後一點力氣在紙上寫下,“Happiness only real when shared(分享的快樂才是真的快樂)”,鏡頭閃出他投向父母那遙不可及的溫暖懷抱,三人緊緊的擁抱著一起。這隱約地暗示著,克裏斯在生命的最後時刻想念家庭的溫馨,想和父母重歸於好,他自己強烈的想回歸家庭,從而回歸社會。
而書裏的確提到了這句話,但同時提到了他引用的其他幾本書裏的話,隻是許多克裏斯有感而寫的引言中的一句。這樣的地方,這樣的生活,應該會有許多的感言吧。但書裏自打克裏斯出走的那一刻,他就像乞力馬紮羅山頂上的豹子,那樣的決絕,那樣的義無反顧,直至生命的最後一刻。
書裏的最後一節,與電影相反,不是克裏斯回到他的父母身邊,而是他的父母來到阿拉斯加,坐直升飛機飛到克裏斯生前最後生活的神奇巴士,參觀和想象兒子在這裏的情景,感慨萬千,黯然淚下。自從聽說了兒子的消息後,他們最大的願望就是來到這裏看一看,而今終於實現,給了他們一絲心裏的釋懷(relief)。
現實的克裏斯在“神奇巴士”前
原著更多的是紀實般的敘述,把克裏斯的生活曆程展示出來,沒有道德的說教,強加什麽觀點,而是留給讀者自己評判,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幸福的一生
電影中克裏斯最後寫下的牌子;和現實中克裏斯的最後一張照片,手裏拿著牌子
“我度過了幸福的一生。感謝上帝。再見願上帝保佑所有人!” 這是克裏斯度過了24歲短暫而豐富的一生,留給這世界的最後的話。
“我們度過了幸福的一生。”是三維宇宙最好的科幻小說《三體》裏雲天明在和苦戀卻總不能相見的情人,程心,錯過了一千八百九十萬年後,給她留下的唯一的一句話。
這是何等心滿意足的總結,離開人世的時候,安靜平和,無一絲波紋。“他微笑著...如僧侶般平靜地走向上帝。”曠野裏,清風拂過。
這是一個頗具爭議的故事。有人說他厭世,逃遁,叛逆。有人說他狂妄自大,自作自受。有人佩服他勇敢,敢於拋棄一切按自己的定義去生活。有人讚美他在大自然中找到了內心的平靜。“一千個人眼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人們都加入了各自對生活的理解。
有一點可以看到的是,在克裏斯最後的那些照片裏,他雖然形體消瘦,但他的笑容是純真燦爛的,是無憂無慮的,是徹底放鬆的,如同背景中廣漠的大地和深邃的天空。
俗世紅塵的忙碌中,再看看融入荒野裏的豹子那令人難忘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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