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不想贍養父母的孩子,應該給他們有不被生出來的選擇。
父母如果想“養兒防老”,那就該經孩子同意後,簽好合同,再把孩子生下來。不經孩子同意,就讓孩子履行合同,就是不講理了。
所有跟帖:
• "贍養”、“養兒防老”等本身是基於非常自私的初衷,並不光彩。 -6degrees- ♂ (346 bytes) () 12/26/2019 postreply 09:28:20
• 即便中國的’老人贍養法‘,也應該有就贍養18年的期限。 -7Sle- ♀ (0 bytes) () 12/26/2019 postreply 09:39:53
• 規定回家次數更是太可笑了,根本不是法律範疇的事兒 -sihuanian- ♀ (0 bytes) () 12/26/2019 postreply 09:4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