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al hazard。人,應該靠自己,先把自己的未來安排好,再考慮別人,這才是人類正常的行為準則。

本文內容已被 [ 6degrees ] 在 2019-12-26 07:53:49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有了這個 moral hazard,就沒有維持人類正常理智的行為驅動,遺患無窮。

一個基本點是,人要靠自己。孩子在沒自立能力前,父母養育是義務。

所以現代社會(其它國家)裏應該很少有這類法律製約。

我相信國內大部分人是不得已而為之,很多是犧牲了自己的正常生活。

國內有一定水準的養老院,估計一年消費在10萬以上,這不是一般工薪階層能負擔的起的。而即使這樣,現在大部分老人還不願意去。

但你去問新一代人,他們不覺得老了以後住養老院不好。

社會會進步的。沒有上述不合理的法律約束,人們會活得更像自己,更合乎自然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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