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這個 moral hazard,就沒有維持人類正常理智的行為驅動,遺患無窮。
一個基本點是,人要靠自己。孩子在沒自立能力前,父母養育是義務。
所以現代社會(其它國家)裏應該很少有這類法律製約。
我相信國內大部分人是不得已而為之,很多是犧牲了自己的正常生活。
國內有一定水準的養老院,估計一年消費在10萬以上,這不是一般工薪階層能負擔的起的。而即使這樣,現在大部分老人還不願意去。
但你去問新一代人,他們不覺得老了以後住養老院不好。
社會會進步的。沒有上述不合理的法律約束,人們會活得更像自己,更合乎自然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