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媽過世,老宅的錢蘇爸和三兄妹各1/4.
老大一開始提出老爸他管,保留老房,他出錢買兩房一廳,大嫂是同意的。後來老大改口三房一廳,超出預算,大嫂才不開心。吵架拿了信用卡後給明玉打電話住明玉家。(一般人吵架不打電話給小姑子也不拿信用卡)
後來老頭同意賣老房,全款作為新房頭款。 那麽問題來了,老二老三各有1/4權利。 老二媳婦一直愧疚啃老,壓根沒提權利,還嚷嚷要還老頭錢)。但是錢是蘇媽自願給老二的,老二還不還都不能抵消他那1/4的權利。
老大看了新房缺20萬,大嫂打電話給明玉,沒戲。繼續打電話給傻白甜二嫂,二嫂一聽就傻乎乎說這20萬我們出。那麽好,出錢就是入股,今後老頭的房子他們有股份。
到了老大嘴裏,這20萬變成大嫂借二嫂20萬,也就是說不是入股,老大隻需還清老大的20萬即可,房子和老二沒關係。
新房是老頭的名字,也是老大家在國內的投資房。房子讓老頭免費住幾年,這期間老二家包保姆和管老頭吃喝拉撒,老頭百年後房子收回,老大家可能和弟妹分享這房子嗎?那麽老二和老三的老房的各1/4,是不是被老大吞了?老二至少還有蘇媽給過的一點好處,明玉一分沒拿到還倒貼。
不對的請指正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