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一開始可能僅是顯示一下孝心,未必有吞財產之意,後來賣老宅及說借老二家二十萬則用意比較明顯,要獨占其新房的全部產權,

不過老大也太天真了,老爹太能作了,如果是老爹的名子保不定被小媽得了去,你出的錢算饋贈,但願老大請專業律師參與讓老爹寫好遺囑並作公證,否則後患無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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