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回國的海外華人回去探親派出所登記一事,網上議論紛紛。有的說要登記,有的說不要登記也不要緊,有的說登記了被派出所找麻煩,有的說不登記要被罰款。
回去住酒店的,不用自己去派出所登記,因為酒店代你登記了,簽進時候,需要你的護照主頁、簽證頁以及入境章頁複印件,酒店根據這些在網上填外賓接待表,現在這個可能是全國聯網的。
住私人家要不要去登記?不登記會不會被罰?覺得這也是一個小馬過河的故事。就像你過各國海關,有的順利通行,有的被關小黑屋訊問幾個小時,有的帶了違禁物品也沒有被查,有的沒帶也行李箱被翻個遍。
各人機遇不同。不過我覺得那種說登記了被派出所天天監督喊去問話的不太真實,派出所民警吃飽飯沒事幹?如果是超過24小時去登記,登記的時候可能會被民警責問,那也沒什麽委屈的,無論如何,你是違規的一方,被批評那還不是應該的?但是你都按要求登記了,派出所幹嘛要天天查你給自己找麻煩?
有人說,怎麽歐美國家沒聽說要登記?你去歐美是住酒店,酒店登記的時候必須要出示護照,複印你的護照的。你有機會住私人家嗎?反正我們出去旅遊都是住酒店,不就是省個酒店錢嗎?幹嗎要給別人添麻煩?給自己帶來不便?不知道美國,歐洲大陸據說警察可以隨時抽查路人的身份證的。上次還看見有人說,歐洲國家鼓動偷渡者往英國跑就是說英國不檢查身份證。。。其實,英國警察也是有權力隨時檢查的,stop and search, 看見哪位鬼頭鬼腦的可疑,就可以叫住檢查的,不過英國警察很溫和,一般不會這麽做。再說英國警力不夠,抓小偷都慢三拍,哪裏這麽沒事找事幹的?
外國人在英國居住也是要警察局登記的。我自己就因延誤登記被專門叫去市警察局訓話過一次。每個人外國人沒有永久居留的,以前都有個警察局登記的小本本,上麵有居住地址,每換一次地址必須自己去警察局登記處記錄一下。我們是良民,每次搬家都及時去報告。但那次我們是買了房子,我當時在讀博士,還要管孩子和做家務很忙,忘了去報告。我去申請駕駛執照更換地址時候不知怎麽被警察局知道了,打電話通知我立刻去市警察局,我趕緊領著孩子去了市警察局。到了警察局,一個警官過來,開始是很嚴肅地批評我,說改變地址不及時去報告是很嚴重的情況等等,我陪著笑。。。真的被嚇住了!後來那個警官看著一個年輕女子,怯生生地,還帶著個幾歲的孩子,英語還不好(可能不知道我在讀博士哈哈),態度就緩和下來,和藹地說以後換地址一定要來及時登記,就讓我們回家了。後來我們很快拿到綠卡,就再也不用去登記了。
我以前回國從來沒登記過,不是我不遵紀守法哈,而是我以前回國哪怕是回兩邊家中也都是住酒店。家裏本來就臥室都有人住著,沒有空房等我一年回來住幾天。我們去住就會給家人帶來不便,還打攪老人本來的生活習慣。住酒店大家都方便。隻有去年回國,我在我妹家住了兩晚,因為我父親去年走了,我妹夫在外麵出工,家裏隻有我妹一個人。我是個遵紀守法的,當然會去派出所登記的。我妹給派出所所長打電話詢問:我姐從英國回來住家裏要不要登記?對方說:需要登記的。當時派出所所長讓我妹手機傳過去我的護照主頁、簽證頁和入境章頁照片,我妹說派出所所長後來又來電話要了一個我妹家的地址門牌號碼。後麵就再沒來電話了。回國登記是很簡單的事,家家親屬都應該有當地派出所電話的。
我就不理解,這件事有啥可抱怨的呢?入了外籍,就不要把自己再不當外人了!外國人在中國私人家過夜要登記不是很正常嗎?也是為了保護外國人安全嘛,否則,假如一個外國人在中國失蹤了,外國使館要求中方幫助調查,有登記才能有追蹤。各個國家有不同的法規也很正常。有的人談起法治來頭頭是道,怎麽自己一被執法,就覺得不應該了?就覺得自己可以淩駕於法律之上了?國內民警依法辦事反而被埋怨責怪了?這是不是雙標呀?
如有不清楚的,中國的外國人入境卡有兩聯,一聯是自己填好進海關時候交上去;另一聯是自己保留的,上麵是外國人入境後注意事項,中英文雙語的,有圖有真相:
大家看清楚了,不一定需要本人去派出所登記的,親友代為登記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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