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20幾年前的事情了,胡說八道是不知道實際情況還振振有詞才是吧?當初沒有幾年長的簽證,進境隻有半年簽證

本帖於 2024-02-14 05:23:32 時間, 由普通用戶 綠島陽光 編輯

而且那時探親簽證延期不需要出境,接著寫申請書就行了,手續費都沒有。我當時給我父親延長了三次以後再延長,內務部來信說探親簽證最多兩年,後麵可以申請永居。永居手續麻煩些,主要需要國內兩個公證。我妹當時要我父親回去幫她帶孩子,不願意辦公證,所以我父親就回去了。

您拿現在的英國政策和20幾年前的政策相比來說事,來亂下結論,誰個胡說八道涅?哈哈

您知道英國有句古話:a little knowledge is a dangerous thing?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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