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美國人把它弄的麵目全非了. 咱們民國時期也有這個習慣,我老祖母說叫做"賞錢".我們小的時候我老祖母還保持她在民國時期的舊習慣.
現在在歐洲會講究的人依然到處給小費,包括在醫院有些老人開心的時候給護理自己的護士三幾十歐元, 在私人診所給秘書,給助手十元二十元的咖啡錢, 很普遍,倒是這方麵外來移民誰也沒想到也沒做到的.歐洲人覺得對方的確為自己做了許多份外事,比如幫你打電話跟其他醫生預約,跟保險公司確定保險項目,幫忙打電話叫的士或叫家人來接, 這些都是份外事, 應該表達一下心意.
歐洲的小費在上世紀七 八十年代很流行,那時都很有錢,再是勞工法沒有現在這樣完善, 的確隨著社會管理法越來越複雜, 所有的收入都要報稅, 小費是無帳可算的,許多人就認為不公平, 如果象美國那樣都不報稅,歐洲政府肯定不同意.歐洲不少華人旅行社導遊也采用象美國那樣的方法,這樣老板和導遊都可以逃稅, 稅務部門沒辦法查他們,這是例外.
不強迫別人付小費的確是社會文明進步的表現,實際上歐洲每個國家付小費的情況基本大同小異,文明進步和社會保障製度的完善所形成的社會狀況基本是均勻的, 不是象風景同學推測的德國受美國兵的影響, 在歐洲付小費是很私人的事情,都講究不要張揚的, 基本上是在付完款後服務員走開才很隱蔽地把小費放到盤裏,上麵再用餐巾蓋上,服務員等你走開後收拾桌子才拿的,避免出現不平等狀態.沒有人喜歡讓臨桌的客人看到你付了多少錢. 所以我總是說誰願意付就付,不要問別人應該付多少,你自己根據自己的心情決定. 我跟一位印度裔醫生每三周固定到一個餐館一起吃飯,他覺得付多點很開心,基本付到25%左右,是我見到的付得最高的. 每次一進餐館,所有的服務員都趕緊跑過來打招呼. 老歐洲有一句話,花錢買尊重,花錢買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