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童癖(pedophile)
英文傳媒時常見到sex predator 的報導,字典譯作「性的捕食者」。這譯法似乎不十分準確,應該用戀童癖似乎更妥貼。
北美洲通過法案,把LBGTQQIP2SAA「同性、變性…人群體」變成合法化的少數族群,任何人不能再用岐視的態度對待他(她)們。尤其是對於他們的性傾向,應該和異性戀有同樣的平等對待。
但對於歐美社會存在的另一批性變態的陰暗群體-戀童癖者,如果被發現而被定罪的話,會被判處五至廿年監禁。
最近看到傳媒報導說美加兩地的FBI/RCMP破獲一個由網上流傳兒童色情變態的照片,好多人被繩之於法。美國發現兩三個女教師居然勾引未成年的男同學和她們發生性關係。她們都是有家室的人。有一個還懷上身孕!
記得在越南華人區讀小學的時候,我和五六個住在古都街(孔子大道)近河邊附近的同學,相約到在河邊一間賣屋瓦的店鋪。在店鋪有一男人,教我們用破碎的瓦片向河水放飛鏢。大家十分開心能見到瓦片像飛鳥一樣地在河水上直飛出去。我突然見到那變態佬伸出魔掌去摸其中一個男同學的XX。大家不約而同地逃之夭夭!
我們幾個都被嚇得不輕,以後也不敢去練水上飛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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