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隻涉及事實判斷。任何包含價值(觀)判斷的,都出了科學範圍。
科學的主體,應該是分門別類積累和整理的知識。當然還有方法論與應用。你的定義僅涉及方法論。要說科學最明顯的特征,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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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的精髓是細分;“學”的要義是假設-求證。無論主客,學在方法上差別不大。但分與不分,怎麽分則是中西差別的基礎。
-stoneben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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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2023 postreply
12:5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