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雖然不直接學習《幾何》,還應視為以之為基礎。那麽《幾何》所基的經驗知識與思維方式到底算是後來的科學的基礎還是不算呢

算是《幾何》的基礎還是不算呢?

這麽說吧:《幾何》的係統化,是憑空發明了什麽知識、什麽方法,還是憑空創造了某種思維方式呢?

沒有一樣是憑空來的。

都有先在的雛形。

所有知識的基礎都在思維中。一切形式都隻有發育沒發育,發育完全與未完全的差別。

形理關係不過是思維處理的特定對象的方式之一,根本不是神馬基礎。沒有形理關係,也會有數理關係,物理關係,心理關係,因果關係,線型思維要工作,就一定要沿著關係找到規律。

不相信這個道理,你可以隨便把形理換成數理(其實更抽象,更準確),因果(更普遍),你說的一切都依然可以解釋,而且解釋得更好。

一切關係與規律都基於思維。忽視思維而單獨抽取任何一種關係都可能自圓其說,但是沒有任何獨立價值。

新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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