摒棄趨利避害的工具理性下的善惡觀,走向發自內心情懷的至善,所以中國自古的道統就是倫理社會優先於法治社會,西人列強反過來---悲催的是,從實操角度來看,基於工具理性的現代法治(西人)比古風的倫理綱常(吾華)更成功,因為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實操起來對與倫理與智慧要求不那麽高。不過這還隻是人類目前的文明階段的局麵。如果文明能夠在我活著的年代有所飛躍,說不定吾華的辦法就更成功了。維特根斯坦也說他沒有說出來的,沒有載之以文字的部分才是他的哲學世界裏麵最要緊的,最神聖的,也就是對應於倫理學的部分。
馬克思這位法學博士也說過一段超越後世馬克思韋伯那“基督教秩序與資本主義倫理”論的話,大意是未來的法治與法理學發展的方向是倫理學,是至善的治理,大約也是兩千多年前屈原念念不忘的“美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