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區分right 和 power。
中文說起來好像都是權,也分權力與權利,但最終落點似乎主要是權力。
中國人的官癮與“高人一等”的優越感可以作為例證。
這跟中國文化有什麽關係呢?
俺也不確定。但是有一個猜想:假設文化是關於行為的主要原則,那麽中國文化圍繞的是個體間的“關係”,而西方文化圍繞的則是關係中的個體。
這樣,一個結果是,中國式思維下的個體並不作為獨立的利益中心來指導行動;個體總要通過把自己放到關係中來實現自己的利益。西方則相反,一切關係都要圍繞個體利益,為個體利益服務。
西方思維之下,個體利益是通過要求關係中他者的退讓來實現的,這就是right的起源。
中國思想之下,個體利益是通過以自己的退讓來得到關係的承認與照顧來實現的,這就是為什麽right在中國人的思想中並不是固定的重要概念。
所有的群體都有領導者或者組織者。組織者擁有更高的地位及利益,中式思維之下,成為領導者是個體實現更大利益追求的捷徑。
因此,整體上傳統中國思想中right 沒有成為成為政治意識,但是擁有power卻成了重要的政治意識。
擁有power就可以擺脫與本來的圈子中平等的地位,享受更多的利益。
對利益看得越重的中國人,對power的渴望就越強烈。對power的渴望越強烈的中國人,就對優越感有特別的依賴。他們特別樂追求也特別樂於展示優越感。
因為優越感的潛台詞就是“我跟你們不同”;反過來,“我跟你們不同”的潛台詞又是“我應該有更多的權與利”。
前幾天看到一個短視頻,一位女士大概被大白要求服從什麽規定,這位女士就說“你們不能這樣對我,我在美國住了十幾年。。。。”俺不知道誰對誰錯,但這個“在美國住了十幾年”能成為不遵守規定的理由,為啥?因為美國在中國人的意識中,就等於power, 在美國住得久,就等於跟power 拉上了關係。不信可以想想,會不會有人拿“在非洲住了十幾年”當不遵守規定的理由?在中國人的power結構中,美國如果等於power, 非洲肯定不等於power.
好笑吧?在美國住了十幾年的人,還是中國的靠拉關係當土皇帝的思維。
這種思維在離岸貧二代中也非常普遍。他們的中式思維根深蒂固,號稱學習西方,平等思維一點兒也沒有學到,反而要把美國當成權力象征,無條件認同美國權力。其實根本的動機,不過也還是通過跟權力拉上關係來獲得自身的優越感,跟“我爸是李剛”沒有什麽差別。
這方麵,西方思維的優勢就顯出來了:個體不依賴關係來獲得或者維護自己的利益,他就直接要求自己的利益。誰跟我的個體利益有衝突,誰就需要讓步。大家都需要讓步而不願意,那麽就訴諸法律。
這樣就形成了一個穩固的right的概念。這就直接避免了個體對拉關係的依賴,也避免了官癮與優越感的普泛化(不是沒有,而是一般不需要)。
中國人要學習西方或者要融入西方,首先需要突破的一個心理關就是對個體right的維護與追求。突破這一關有兩方麵的事要做:一是反省並放棄中國的關係思維,以為當順民馴服聽話就能得到照顧。在中國的圈子中大概率是這樣,但在美國不是;二是克服掉對power的貪想,培養right的意識。當然,俺不是說不要追求power, 而是不要把這兩樣混起來,拎不清。
在這一點上,與人相處,在情感上,西式思維要比中式清冷一些;利益上,西式思維則比中式更爽利,更平等。政治上,中式的更靠運氣(比如領導是個平易的還是個耍架子的);西式的則大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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