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件刑事犯罪案件,理應是法律部門的責任。行政介入法律不是解決刑事案件的正常途徑。政府淩駕於法律之上不是法治。一些人一再呼籲政府介入,並通過媒體給予政府行使法律以上的權力。理解人們悲憤的心情,但這是在破壞法律製度,給政府無限大的權力。你不能一麵批評政府權力太大,同時賦予政府權力。
還有人批評彭麗媛沒有發聲,敦促彭麗媛介入。不難想象,如果她介入,就是江青第二,幹預政治,幹預法製,吹枕邊風。
人們曆來反對政府一手遮天,夫人參政,可是又期待這些人用他們的影響力為自己的利益服務。凡事都有不同立場,那麽那些意見相左的人怎樣看待行政或夫人介入呢?
還有人呼籲解散婦聯,文聯,因為他們沒有發聲。依我看,不是解散,是加強。製定嚴格的規章製度和程序,詳細的責任條款,做到真正的為維護婦女權益。解散了,罪犯就更無法無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