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用來顯示心的,並不是一味的執著於事情本身。如果看過中庸,會更明白一些。“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是做人的起碼的仁義道德的體現,要比法更重要。在不能都妥善的情況下,父子寧可為對方做錯事隱瞞而不會遵守世間的法。其他的孔子沒說,但是可以確定,“隱”之後是要自己去麵對受害者的 - 如果可以做任何事去補償的話。並且也要教育對方改變這種錯誤的做法 - 其實“隱”本身已經是對對方最大的教育了,絕大部分人看到這種情況大概都會改的。即使“隱”的結果是事情暴露,自己寧可去擔當相應的罪行也沒有遺憾。道理很簡單:如果連個人都做不到,還談什麽世間其他的東西包括法律呢?
儒家經典是一體,隻讀《論語》不容易懂,依文解字肯定是錯。五經是四書的基礎,沒讀過五經也不可能太懂論語。
儒道是不分家的。隻不過強調的不同。儒家是易經乾卦的體現,比較陽剛,自強不息。道家是坤卦的體現,比較柔和,厚德載物。乾坤兩卦本來也是同根同源。所以不能說道家比儒家高。
先秦雖然百家,但是其他諸家太淺了,隻有部分符合道,而且著重事相上的太多,最重要的沒有傳承。儒家是繼承了從黃帝開始,經過堯舜禹,商湯和文武周公。所以孔子說他自己是述而不作。
所謂的道德沒有一定的,但是將其應用於世就必須有所規範 - 在未來這樣的規範又不能大變,又不能不變,所以太難。規範開始的時候比較符合當時,但是隨著時間流逝,會越來越不符合實際情況。即使有智慧的人能看到這一點,也經常無力改變,因為需要大部分人的認同。世界上每個國家都有這樣的問題。美國的法律兩百多年沒有變過,這挺好,但是現在已經可以看到弊端了,仍然沒法變,所以問題就會越來越明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