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有人覺得 Korean lives don't matter 而來侵犯, 那些韓裔當然該起來反殺了,這跟來犯者是什麽族裔無關。這事關尊嚴和平等。這不正是 BLM的宗旨?
把 BLM 理解為黑人要向社會索取特權的狹隘的功利的運動,才會認為二者有矛盾。
可以設想:你日間去參加 BLM 遊行,晚上有非裔、墨裔的黑邦到華埠搶劫,你絕對可以開槍射殺他們。第二天,你還是可以繼續去參加BLM遊行。
BLM的訴求是尊嚴、平等、公義,是全體美國人的事。那麽為什麽獨以 "Black lives" 為號召?因為黑人的特殊歷史遭遇和民權運動中的付出,所以black lives 能成為這類運動的有力的支點。做支點絕不是特權和福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