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寫給文學城的討習者們

來源: 2020-02-25 15:26:4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新冠肺炎:寫給文學城的討習者們

放棄程序的正義就是不正義的開始。就像我們如果僅僅以正義的名義,僅僅憑借傳聞甚至推測假想,就可以對一個人,無論是一個普通的武漢病毒所的研究人員,還是一個國家的最高領導人進行聲討,以為以他們自以為的正義就可以不需證據,甚至可以不要邏輯而進行討伐定罪,那麽,他們一旦掌握了權力就會作惡,而每一次做惡都將是以正義之名。

這樣的事情不是沒有發生過,而是在中國曆史上屢屢發生。就在幾十年前,那些堅信自己占據正義的革命群眾就曾將中國國家主席定罪並虐待致死。結果呢?放棄了程序正義,最後為每個中國人帶來災難。而荒誕的是每一次災難每一個人承受的災難都是以正義之名。直到今天我們的災難仍然是這場災難的延續。是的,今天那些人強調自己的正義和正確的時候,可能根本沒有意識到當年那些革命群眾沒有一個人不是這樣認為的,不是這樣的思維的。他們都是一些不思考不懷疑的人。

中國可能是現代國家中修憲最為頻繁的國家,因們我們不尊重憲法,不重視程序正義,我們不重視保障“壞人”的合法權力,就像我們改革開放以來的嚴打和對於貪官的違憲的調查,這些都是我們一步步陷入今天局麵的原因,每一步都是以正義的名義。我們強調實體正義(結果正義),但這非常容易造成虛假和勢力,造成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因為,程序是客觀的,而正義是一頂帽子,每一個人都可以帶在自己頭上。每個人都會傾向認定自己是正義的,更重要的是人最終總是傾向為了私利而以正義之名。當認為為了正義就可以不需要說理,不需要證據,不需要論證,不需要邏輯時,如果一個人放棄了用這些原則來自我約束時,他擁有的權力越大危害將越深。

美國辛普森案是一個好例子。簡單來說,辛普森殺人了,警察取得確鑿證據。但辛的律師以警察取證不合法為由,提出證據不能被法庭采用。這時應該堅守程序正義還是實體正義呢?當時美國也發生了非常嚴重的爭論。最後法院選擇了堅守程序正義,宣布辛普森無罪。但之後美國進行改革,嚴格規範了警察取證流程,從而從製度上保障了美國的正義與文明。

在改革開放之初,我們曾經熱烈的討論過程序正義的問題。那時大家幾乎達成共識,認識到程序正義的重要性,認識到了製度和製衡權力的重要性。但是國民性很難改變,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傳統觀念和思維習慣具有巨大慣性。現在,我們顯然把這些都忘了。然而,即便在當初我們也忽略了一點,即從辛普森案來看,它不僅僅說明了程序的重要,同時還說明了人的重要。好的製度由人設計,由人遵重,(尊重程序比遵守更重要。)如果把美國全部換為中國人,那麽美國也會慢慢變成中國。它或許就是始於一次大法官和陪審團的成員們以正義的名義違背了程序,宣布辛普森有罪判處死刑。那樣,法就會慢慢的以各種正義的名義被破壞。權力也會越來越集中到能占據正義之名的人的手中。這樣最終那些占據正義之名的人手中的權力就會強大到可以隨意修改憲法。它始於修憲,但發生的可能更早,是始於一個人內心放棄自我約束,認為他僅僅憑著他認定的正義,合理,偉大,善良,民眾幸福,國家利益,等等美妙的詞語,就可以不要證據不要邏輯不需要程序的約束的時候,但或許還要更早,甚至始於童年記憶。

這些就是我寫的《在疫情中我們應該如何指責一個具體的研究人員》以及分析習的文章的根本用意。很多人似乎不太理解,因為他們處於一種正義感崇高道德感帶來的優越感中,他們相信自己絕對正確,他們不需要證據,不需要論證,不需要懷疑,不需要說理,甚至不需要邏輯。他們不思考。而我相信他們都相信他們是正義的他們是正確的他們是有理的。

這些討習者憤怒的義正詞嚴威風凜凜的到目前為止根據傳聞和不良記錄和臆測假想的討伐,在我看來不僅不嚴謹,更是舍本求末,沒有看著事件真正的危機和嚴重性。因為,無論這一事件的真實情況如何,從邏輯來說這次疫情都是一個偶然事件,是由糊塗的好心造成,並且不能僅僅以此為借口而把所有責任推於一人,很多人要為此負責,但真正的危機在於這件事情之後,危險將轉化成一種必然的自主的進程。而我在關於這次疫情最早的一篇文章寫的就是這個問題,我認為這才是重點。而我在最後一篇將更詳細討論它。那時,討習大軍可能就會滿意一點了。但也很難說,因為他們自以為占據正義,他們不會錯,他們不需要分析具體事件,他們不需要思考。

相信我,他們如果掌握權力,中國絕對不會更好。

別在危機之後擺出一個過於勇猛的姿勢!

不要再以正義的名義了!
我看見過太多以正義行惡的人!
你的正義的樣子讓我厭倦!
危機之後
不要擺出過於勇敢的姿態!
像今天偉大祖國的
那些抗日神劇。
那些抗日神人們
不僅僅是可笑

 


202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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