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好想到這個問題,覺得這是一個雙方溝通有效果的方式。。。:)

比如兩方,勞工的一方有利益訴求。 采取的方式有效果也有節製,他提出比較明確而且對方可以滿足的要求,比如加薪 1%。然後用合理而有節製的手段,罷工或和平遊行。這樣就比較容易達成協議。

相反,如果要求抽象而難以達成,方式又過度情緒化,又怎能達成共識和協議?

我們可能管不了社會,從小的範圍可以學習。 我在看《非暴力溝通》這本書,有許多值得自己學的地方,以前做的不好。但我不是聖人。更不想裝成完美的人。。隻是在學習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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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你說的是另一個問題 -悟空孫- 給 悟空孫 發送悄悄話 悟空孫 的博客首頁 (253 bytes) () 11/01/2019 postreply 13:5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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