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同意

本文內容已被 [ stonebench ] 在 2018-12-21 10:58:07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一個原因如驢兄所說,是意思足夠清晰。

另一個原因,俺猜,是他們講的東西無法通過定義與推理來傳達。

看過一本講武師的故事的書,忘了名字了。老師給學生講用意的感受要整體一致,不是通過定義與分析,而是用類比,說像男女一接觸的的感覺,學生一下子就懂了。

學生懂個什麽?還是沒有辦法描述,但是書中的結論是學生懂了。

俺不是說書中說的例子或者方法可信不可信,而是說,有些東西,不是思維與邏輯的對象,那當然就沒有必要也沒有辦法用概念與定義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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