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這個字就已經隱含了對象概念,也就是A覺B。THAT是沒有A出發去覺B概念的,因此”覺“這個概念是不究竟的。

當然,如果你堅持有一種東西稱為‘覺’,用它作為工具是無妨的。不必太認真去確定它是什麽。如果這個工具用到了底,工具也自然會化解。

就算假設有‘覺’這個東西,思想也永恒無法搞清它到底是什麽或不是什麽,存在或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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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同'覺'字的解釋,正是我想說的。 佛為'覺'者 :) -niersi- 給 niersi 發送悄悄話 niersi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7/2018 postreply 15: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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