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把行醫當成撈錢的職業。其實一直到醫療體製改革前的醫患關係都很好。我老婆生我兒子的時候,在醫院住了近兩個月,我與那些醫生護士處的很好。那些護士工資不高,但很敬業,對患者也抱有同情心。
你這解釋比較獨特,值得思考。毛時代的醫患關係是非常好的,沒有現在這些烏七八糟的東西,關鍵那時候醫生就是醫生,是治病救人的,
回答: 師兄,弦繃得太緊就彈不成調調了。這個玩意兒未必是真的,也可能不全是真的。但即使是編的, 也符合一個納什均衡的案例:
由 FarewellDonkey18
於 2015-06-24 10: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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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忍不住又要修正你的說法:不管個人是如何理解和定義,總體上不改變醫生隻是一門職業的從業者,既是職業。。。
-FarewellDonkey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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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2015 postreply
12: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