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起因於去年6月做腸鏡檢查。知道醫療保險公司隻報銷係統內的大夫的費用,做檢查之前小心做足了功課,找了一個保險公司係統內的大夫。然後就是遵醫囑吃喝拉撒,把腸道清理幹淨。到了檢查的那一天,換上護士遞過來的大褂,就被推到了手術室。 這時腸道醫生坐到床頭,很親切,拿著幾張文件要我簽字。然後麻醉師來了,很專業,要我簽字。然後護士來了,很嚴肅,也要我簽字。當時心裏嘀咕,以前做過腸鏡,不像這樣啊。不過當時留了個心眼,盡管什麽醫學的,法律的,財務的解釋聽得似懂非懂,就守著一個底線:我要不要付錢?不付就簽。每個人都回答說沒我的事。
檢查很順利,這且按下不表。
今年1月底,收到來自麻醉醫生 (Commonwealth Anesthesia Group, 下稱麻醉集團) 的一封信,附帶一張1560美元的帳單。信中說,你的醫療保險計劃不足以支付麻醉所需的“合理和慣常”的費用,而你的保險公司,因為改變了他們的政策,拒絕重新受理(reprocess)這筆額外的費用。信還建議我聯係我的保險公司,要求把這筆費用作為延伸的係統內費用(at an enhanced, in networks level)來處理,因為做檢查的大夫,護士和診所都是係統內的。收到這封信,我馬上聯係我的保險公司,得到的回答是,你不用擔心,我們會重新受理的。這時心頭略安。
沒想到2月底,保險公司來了一封信,說是由於這筆費用超出了保險公司允許的收費額度,保險公司建議麻醉集團修改收費額度卻被拒絕。所以,我得付這1560美元。我馬上給保險公司打電話,結果理由竟然是因為那個麻醉師不是保險公司係統內的。這真把我惹惱了。整個事情太荒謬了。要知道我找的腸道醫生是係統內的,我怎麽會知道他找了個係統外的麻醉師呢?保險公司是有說,找醫生要找係統內的,但如果是一個涉及多科室的檢查或治療,要我來保證所有參加的人員都是係統內的,這現實嗎?我如何來保證麻醉師,護士,前台,電工,清潔工等等是在係統內?而他們會不會都因為在係統外由我付錢呢?就好比說你要了一份外賣,外賣郎除了要飯錢小費之外,還要車錢,因為他突發奇想打出租車送過來的。天下哪有這種事?我google了一下,像這種事先不知道事後病人隻得付係統外麻醉醫生全費的事情其實還挺多,受害者怨聲載道。有的甚至無奈地建議,為避免額外的收費,作這種檢查,最好要求局部麻醉甚至不麻醉。 聽起來真恐怖。
這邊氣還沒消呢,3月份麻醉集團又送來一份1560美元的帳單,要求我一個月內付清。保險公司和麻醉集團真是配合默契啊。我可不打算就這麽認了,決定奮起抗爭。我有3個可能的對手。告保險公司?好像借不上力,人家不是有政策嗎?告麻醉師?可告什麽呢?人家可是按章收費的。告腸道醫生?對,麻醉師是他請的,他為什麽明知係統外超出的費用不能報銷卻還要在我的檢查中用他們而且沒有事先對我說明呢?再說啦,即使他在我受了兩天的罪後一切準備就緒就要上手術台前對我說明了我又能怎樣呢?想想吧,你都兩天幾乎是水米不粘牙了,在醫院那僅夠遮羞的大褂子裏餓得打偏偏,還被推到手術室外間,看著醫生護士病人在你麵前來回穿梭,心裏正七上八下的時候,醫生麻醉師護士排著隊來了要你簽什麽法律文書,你有可能說我不簽了,下次從頭再來嗎?現在想起來,我在檢查當天在診所簽字的整個過程,都是精心設計好了的。沒想到這幫衣冠楚楚的家夥竟然給我設了這麽一個局。對,既然是腸道醫生聘請的麻醉師,這額外產生的費用要出也該腸道醫生出。
怎麽反擊呢?作為第一步,我打電話給診所,索取我在檢查當天簽過的所有文件的副本,為法律程序作準備。在反複研究了麻醉師的文件後,我確定文件中沒有提及他們是係統外,這無疑免除了我可能的法律責任。要是他們提了這一點而我又簽了,那就死定了。第二步,我決定向當地政府的消費者投訴辦公室(下稱投訴辦)投訴。這是重頭戲,下麵要講。當然還有第三步,那就是即使一切努力都告無效,錢還是不得不交,我也要給腸道醫生寫封信,告訴他這種置病人的利益於不顧的行為很惡劣,並盡我所能告知華人社團提防他夥同麻醉師的這種陷阱。否則實在咽不下這口氣。
當地政府的投訴辦是我極其欣賞的機構,堪稱政府部門為納稅人服務的典範。我曾受惠於它:那是一場和我們社區HOA 有關的官司。我們社區的管理包給了一家管理公司。有一次我的HOA 費莫名其妙地交晚了,被罰了25美元。可這無良的管理公司也不通知一聲,悶聲不響地從我所交下個月的HOA 費裏摳出25 美元算交了罰款,這樣下個月的費又短了,於是它又罰我25 美元,這樣一來我的欠款就變成了50美元。再下個月這鬼把戲會再次上演。這種匪夷所思的罰款模式在我們毫不知情的運作中持續了兩年之後,我們收到了一張500多美元的罰單。我打電話申訴沒人接,發電郵沒人回,通過郵局投遞要求回執的郵件也不理,直到最後討債公司竟然找上門了。忍無可忍之下,我轉而求助於投訴辦。投訴辦起初盡力聯係雙方進行調解,但很明顯同情我。一開始,那奇葩管理公司對我們的申訴還愛理不理的,堅決不肯收回成命。而投訴辦則一封接一封的郵件窮追不舍,直至最後用帶點威脅的口吻告訴他們,本辦公室並非執法機構,不能強製你執行什麽,但我們會把這個案子記錄在案並公諸於眾,為期十年。這下那家公司傻了,乖乖地撤銷了罰款。那是我第一次感到政府真是我的貼心人哪!
這次投訴辦也沒有讓我失望。我的投訴電郵把基本的事實陳述了一遍,然後要求:既然係統外的麻醉師是腸道醫生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聘用的,所產生的額外費用應由腸道醫生承擔。投訴信寄出以後一周,投訴辦的回函來了。原信是送給麻醉集團的但也知會我。信中寫道:我辦收到了某先生對你集團的投訴。為了公平地照顧投訴者和被投訴者的利益,要求你集團於十日內提供以下文件:1,書麵陳述你集團對此項投訴的立場;2,支持你方立場的所有文件,包括合同,租約,收據和賬單等等副本;3,你集團對解決投訴的建議。作為一個中國人,認為集體大於個人的積習太深,在麵對團體,組織,國家時,天然自甘弱勢,每每自動低人一等。而這次,這封口氣直率,不偏不倚的電函,讀來特別過癮,讓人特別感激,就覺得它是在給我撐腰打氣。後來證明,我的這種感覺確實是對的。現在,我要做的,就是看這出戲怎麽演下去了。
接下來的兩個月是惴惴不安的等待。眼看最後付款期限已過,麻醉集團那邊音訊全無,也不催帳。保險公司和投訴辦也沒有動靜。後來倒是我由於擔心討債公司上門而有點沉不住氣了,又給麻醉集團打電話。結果讓我大吃一驚:我的欠款已全部付清!我趕緊給投訴辦打電話,一方麵報告這個消息,另方麵也想問問是怎麽回事。電話那頭的女士聲音平和,從容不迫,有大將風度。原來在這期間,投訴辦給麻醉集團去了三次信催問,竟然石沉大海,這很出乎我的意料。從談話中我得知,該投訴辦工作人員同時也是FBI 的調查員,擔負著監督政府規定和市場法則被正確執行的責任。傾聽消費者的聲音,是發現各公司可能的違規行為的重要渠道。我這才恍然大悟,原來美國的消費者投訴機構並不僅僅是一個維權組織,而且是一個政府監督機構。麻醉集團的麻木不仁恐怕並非明智之舉。這位女士還提供了醫療保險公司駐我們單位的代表的電話,囑我聯係她。於是我又打電話給保險公司的代表。這一次保險公司的立場完全不同了:他們不僅已經付了那筆1560美元的費用,而且話也說得非常貼心,言下之意這都是麻醉師亂收費的錯,而保險公司不會坐視消費者的利益受損,雲雲。同時她也把麻醉集團給罵了一頓。據她講,保險公司是曾邀請麻醉集團簽合同,但被拒絕了。理由很簡單:麻醉師不想讓保險公司插進來分一杯羹。想想也是,麻醉師和醫生不同:醫生要依賴保險公司來獲得病人,醫生如果不在係統內病人就不會來找你。而麻醉師是皇帝的姑娘不愁嫁,因為他們的顧客是醫生。這可能就是為什麽麻醉師是最高薪的職業之一。就我而言,保險公司同意付這筆錢,我就心滿意足了。
在一切雨過天晴之後,再來重新審視這場鬧劇,我發現始作俑者是保險公司。係統外行醫自主收費, 這大概一直以來就是麻醉師們的運作方式,而保險公司以前應該是如數報銷麻醉師的費用的。不知出於何種原因,保險公司現在以麻醉師不在係統內為借口試圖把一部分費用轉嫁到病人身上。麻醉集團也夠狠,保險公司不出錢就柿子撿軟的捏逼病人放血。至於保險公司為什麽前倨後恭,我傾向於認為是出自於投訴辦的壓力。麻醉師集團一定是用投訴辦的調查來向保險公司施壓,最終迫使保險公司報銷了那筆費用。說到底,在這場抗爭中,隻有當地政府的投訴辦才是我同一條戰壕裏的戰友。應投訴辦的要求,我把與保險公司,麻醉集團的來往信件,賬單和帳戶報告統統掃描了一份,送給他們存檔, 此外我還附上了一封有點肉麻但發自內心的感謝信。如果不是因為風俗不同,我真想給那位女士送一麵錦旗,上寫七個大字:人民政府愛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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