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題了,再回到價值觀上來。
不禁想起了耶穌救下那個妓女的故事:一群人圍著一個妓女,要治她的罪。耶穌對眾人說:你們中間如果誰認為自己從來沒做過錯事,就可以用石頭砸她。於是,眾人散去。。。
什麽樣的人最可怕?占據道德製高點對別人說三道四的人最可怕。而這樣的人就是故事中那些要給妓女治罪的人,他們也往往是每個社會中的主流人群。
主流人群往往秉承著主流價值,而主流價值的特點正是成功地占據了道德製高點。所以,對主流價值保持謹慎的距離才能使我們不致成為那些給妓女治罪的人。耶穌的偉大就在於他把那個製高點交還給了上帝。
於是,當我們以一種審慎的態度再來觀看當今的主流價值,其實它們也沒有那麽牛逼閃閃,盡管它們看上去那麽的道德!
所謂的人生而平等VS所謂的等級觀念
想當年,資產階級的一句“ALL MEN CREATED EQUAL!”絕對擲地有聲,振聾發聵。這一革命性的號角一下子把人人平等這一偉大的價值觀送到了道德製高點。今天的我們對此多沒有異議,盡管我們心底深處沒把乞丐跟自己放在平等的地位,哪怕是精神層麵的。但我們揍是不說!
回過頭來看看咱們傳統的儒家。它確實是認為人是不平等的,是分等級的,於是弄出個“吃人的”禮教。但請千萬別立即一棍子打死,因為它看到的社會就是那樣子的,是建立在真實世界的基礎上的。
當今“普世”價值認為人生而平等,多麽的高大上啊!但也請千萬別立即豁然開朗。因為它不是建立在真實世界,而是建立在靈魂和理念世界的基礎上之的。
儒家文化是以人為本的文化,裏麵缺乏神性。人嘛,總沒有神完美,所以,儒學根據它觀察的人類社會的狀況給出人分等級的判斷,這本沒有錯,隻是以今天的標準,看上去沒那麽漂亮而已。
當今“普世”是以神為本的價值觀,將人賦予了某種神性。尤其是西方自柏拉圖開創的理念世界,到奧古斯丁將之與上帝的完美結合。這樣,在理念世界中就可以有一套完美的人格。既然是完美的人格,當然都是一樣的啦,平等的啦。這種完美的人格可以映射到現實不完美(即是不平等)的人格中,去指導去教化不完美的人格向完美轉化和靠攏。於是,也才能演化出後來新教徒的“在上帝麵前,人人平等”的“普世”觀念。
兩種價值觀隻是出發點不同,其實目的都是一樣的,都是試圖教化人們,構建和諧社會。常常疑惑,人們能夠平和地接受關於人的個體到底是人性善還是人性惡的學說,卻不能平和地接受關於人的群體中,到底是人們之間是平等的,還是不平等的學說。這裏沒有誰更道德的問題,都是人們的探索。所以,我們應該堅決反對以搶占道德至高點的方式來討論這兩種價值觀,大家永遠是在探求真理中,而不是有一方已經掌握了真理。
信念應該是明確的:堅決與手握真理的人鬥爭到底。除了上帝,這個世界上沒有哪個人手中有真理。那些堅信自己手握真理的人,往往是離謬誤最近的。
顯然,當“普世”的價值觀高高在上地將傳統的價值觀一腳踢翻的行徑,是一種暴虐的行為。當年“五四”運動的暴虐之處正在於此。當然,這不是“普世”價值本身的錯,是人的錯!
自由,平等,人權這些價值觀很好,但沒什麽了不起,不是有了這些就萬事OK啦。這些觀念十三,十四世紀的文藝複興就開始大行其道了,可五百年後的十九世紀,雨果還在書寫著《悲慘世界》;天賦人權與君權神授有那麽大區別嗎?其實,它們有一點是相同的,即那個權力都是天授予的,哪個更正宗呢?我們生而自由,但卻無時不生活在枷鎖中;當自由和平等發生衝突時,那個優先?。。。太多的問題,隻是我們不去追究罷了。
“自由,平等,人權”是什麽?它是人類文明這顆大樹,經曆幾千上萬年的生長,衍生出的一個分支,結出的若幹果實。它們很好。可是,我們不能反過來,拿這個分支和果實作為一個標杆,去度量整個大樹。更不能置整個大樹樹幹於不顧,用分支來充當樹幹。因為那不是樹枝所能承受的!
所以,尊重曆史,正視現實。別讓那個價值觀成為你心中潛伏的那隻怪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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