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為兄過譽。這篇文章不過是順手拿驢師的解讀一下,我自己是寫不出來的。

本文內容已被 [ 水寧 ] 在 2013-12-10 05:13:46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關於ABC事件,我也有不同看法。

既然有人(當然不是所有人),因為這個事件認為自己受到歧視或感到自身安全受到威脅,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表達自己的感受,有何不可?我們可以漠視,可以旁觀,可以建言,甚至可以反對,但因此而推斷一個民族的群體症結,有偏激之嫌。
也許是愛之深,傷之切吧。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