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先後的問題,如果法律上先界定了王的關說(或妨礙司法罪),那麽國民黨無論如何處置王都沒有爭議,這也是國民黨理應擔負的社會責任。對一個僅僅是嫌疑人的人如此下手,目的何在,當然我也不把目前流行的陰謀說當一回事。
難道你不認為馬在王妨礙司法的罪名有一個清晰的定論之前下此重手,在考紀會決定之前高調召開記者會讓“全體台灣人民必須選擇”是妥當的嗎?
國民黨不但有開除公職人員黨籍的權利,還有直接開除其公職的權利,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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