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將這一點指出來。“幽明合而為之玄”正是老幾想討論的重點。

來源: 老幾空間 2013-08-09 15:57:54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01 bytes)

“不可玄說”,原意是說 當說“道”之理時,不可把對“道”之幽的 部分拉到一起說,那樣容易給人產生“道”隻有玄虛,沒有明晰的感覺,而其實兩者兼有之。
所建議的話很喜歡,或者可這麽說:“大道至簡,不可盡玄,以名啟明,以幽觸感,幽明合而為之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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