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愚意,“道”有幽明二景,不宜偏頗。“道可道”,就可說;說則務必求明。對象不同,說法也應不同。此乃“非常道”,“非常名”是也。大道至簡,不可玄說,此為“道”之理,可名亦可明。“道”有幽,如人聽音樂,讀佛經,唱聖歌,得喜樂,有感無說。 “道”之感為幽。幽明合而為玄。
作者上麵這段話說得非常好,它指出道不離生活。隻是對“玄說”沒解釋清楚。也許作者將玄說當作邏輯思維了,因為曆史上許多玄說都是那樣的。但真正的玄說不是那樣的。所以那句話也可這麽說:“大道至簡,似可玄說,以名啟明,以幽觸感,幽明合而為之玄”。筆者也曾經從藝術的角度探討禪。
““道”有幽明二景,不宜偏頗”,這句話說得有意思。受到啟發,提點參考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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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將這一點指出來。“幽明合而為之玄”正是老幾想討論的重點。 -老幾空間- ♂ (301 bytes) () 08/09/2013 postreply 15:5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