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倫常規定的是個人的行為規範,從“角色”上來說,你說的好象有道理,但是,從本質上說,它有兩個硬傷。
1,個人的身份由他的出身確定,儒說倫常首先介定的是個人在社會中的位置,這個位置是不可愈越的。君,必定是君,臣,必定是臣,父,必定是父,子也必定是子,虛了我們就不說了,作為一個現代人,你認為你的上司生來就是你的上司,你生來就該聽他的嗎?當然,你可以說臣子也是可以換工作的,那麽,江澤民習近平生來就是國家領導人,咱們生來就隻有被他們指揮他們領導的嗎?
至於父子,哈,我確實無法成為我父親,但是,我也不認為一旦我的父親盡到了為人父母的責任就可以徹底地控製我的生活。
“我”,首先作為一個個體,在一個社會中的位置應該是獨立的,是流動的,而不應該(僅僅)是某個人的孩子,某領導的子民,對嗎?
2,這種倫常關係充滿了理想色彩,現實生活中它所描述的美好情形從來不曾出現過,中國兩千年的輪回是最好的例子,中國的現狀也不是儒說可以解決的,說實話,我腦筋不太好,法治是我唯一能夠想到的解決方法,而不幸中國受儒說影響太深,整個社會從上到下都隻關心可望不可及的“道德”,法治意思非常淡漠。
當然,你如果把儒說作為個人修養的指南,我絲毫沒有反對的意思。這個是最後一岾,再爭下去就沒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