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講舍生取義,西方將不自由毋寧死。關於自殺的事情,有些宗教教派過度敏感,過度機械地理解自殺了。其實,這也是教條的問題所在。一個人明知做某件事的前途是死亡,卻堅定地要那樣做,這樣行為的人都是自殺嗎?米大說的對,關鍵不是行動本身,而是行動的理由。所以,當我們評價某位自殺者的時候,也不要用那個機械的教條來套現實的情形,而要思考當事人的動機何在。最極端的例子,耶穌的行為是否自殺?他用自己的血來喚醒大家的做法很明顯就是自殺,而且幾次三番地跟弟子們聲明他將被殺。雖然結束他的生命不是他的主動行為,但是他的做法卻明顯是找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