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被他人笑話”-- 也說“權威理性”寫道
"中國人做事說話,似乎最忌諱的就是“被他人笑話”了,所以凡事瞻前顧後,不敢言人之未言,做人之未做之事。殊不知,“他人就是地獄”,或者說,“他人是另一扇緊閉的門,即使用手敲,也敲不開”(Another person: a door you can't enter, even by knocking.*)。而那麽多他人,那麽多未知的“宇宙”,我們怎麽可能知道其中藏了些什麽內容?怎麽可能知道他人真正如何看待我們的言行?怎麽可能做到直抒胸懷而不被他人笑話?"
我以為你把“他人就是地獄”理解為“他人是另一扇緊閉的門,即使用手敲,也敲不開”(Another person: a door you can't enter, even by knocking.*)是誤解了薩特“他人就是地獄”這句話的涵義.
以下轉一篇文章與爾奇文共欣賞,疑義相與析。
薩特在《為了一種境遇劇》中提到:“如果認為人在一定的境遇中是自由的,他在這個境遇中,並且通過這個境遇選擇自己,那麽就應該在戲劇中表現一些簡單的、人的境遇。”再透過薩特的哲學想象,不難發現,薩特的境遇不是一般的生活情景和人際關係,而是經過了人為精心設置的“地獄”,體現在《禁閉》對人心和環境的真實描述。
這麽說來,其實薩特的“地獄”也是一個哲學現象。
大約從啟蒙主義時代到19世紀西歐,許多思想家力圖將上帝、天國、地獄等觀念的“彼岸”性,回歸到“此岸”。薩特的巧妙的戲劇安排更好地揭示“地獄就是他人”的主題——“地獄不是另外一個空間,不在彼岸,而在日常生活中,在人與人的關係中。”
“地獄”空間無限大:牆外是走廊,走廊的盡頭,是別的房間,別的走廊……從“地獄”的角度看,沒有“彼岸”,全都是“地獄”。薩特的這種思想當然帶著一定的殘酷元素,房間裏的主人公——人類沒有出路,盡管可以“走出”房間,但卻永遠離開不了地獄。加爾散不經意打開了房門,卻沒有膽量離開,可見,“地獄”的魔力是無窮無盡的。
“房間”裏沒有刑具,沒有一般人概念中的懲罰、煎熬。但是,卻有永不熄滅的燈。薩特在強調對人類罪惡的煎熬懲罰,並不是尖頭樁、烤人的炭火和緊身的鐵衣,而是另外一種更令人無法忍受的懲罰、監視、永不停止的追問。而且更多的是自我的逼問,無法逃避的自殘。怪誕的感情怪圈煎熬著三個靈魂,使他們不得安寧。他們在一起就像不斷轉動的木馬,永遠旋轉著追逐,邊追逐邊相互傷害,相互成為對方欲望的陷阱和劊子手。直到最後加爾散痛不欲生地喊出了“他人就是地獄”的結論。這更是一個極限境遇的體驗,是極端化的人類生存境遇的寓言,是對靈魂的一次集中猛烈的大撞擊。
薩特認為世界是荒謬的,人生是孤獨的,這就是說現實存在著巨大的不合理,人麵對現實必然產生巨大的痛苦,這種荒謬性、孤獨感和痛苦感嚴重阻礙了正常個體的“自由選擇”。其實,“他人就是地獄”闡明了兩種關係,一個是人類生活之間就是一種地獄關係。戲劇中三人始終處在爭吵、追逐、勾心鬥角、相互廝打的狀態。薩特用這些動作象征整個人類社會人與人之間的敵對關係。另外,“地獄”更來著於人內心世界對自己罪行的觀照,這種觀照也是不可避免的,就像夢魘一般追逐著人不放開。劇中三人都在尋找能夠證明自己的存在的鏡子,他們需要鏡子來削減自身存在的虛無感。
被禁閉在房間裏的三個人物,他們搞不清楚是誰遣送他們進入“房間”的。與其說他們是“別人”送進來的,不如說是他們自己選擇的結果。薩特認為每一個人的行為並不是別人或者環境迫使他做出的唯一結果。每一種境遇都存在著各種可能性。人以自己的觀念、原則選擇某種可能性,一個人一旦選擇一種可能性也就完成了自己的人格。在這樣的價值判斷中,人因為自己的行為倍受煎熬,而他人的存在也正是自己存在的參照。這一點在楊昌龍先生的《薩特評傳》中所說的:“如果你不能正確認識自己,那麽,自己也就是自己的地獄。”
《禁閉》是存在主義哲學的提煉和載體,他進行了藝術上的渲染和誇張。在複雜的現實關係中,在無數多災多難的心靈發展史中,人們確實是一方麵相互需要,一方麵又相互排斥;一方麵相互熱愛,一方麵又相互傷害;一方麵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另一方麵經常進行決裂和鬥爭;一方麵需要共同的思想和共同的信仰,另一方麵也需要非常個性化的張揚。加爾散、伊內絲、艾絲黛爾是精神地獄的製造者,同時也是精神地獄的受害者。他們的靈魂互相糾纏著,繼續在令人恐懼的罪孽中越陷越深而無法自拔。
也就是說,當一個人麵臨上述各種排斥、傷害、壓抑時,他人就是他的地獄;當一個人不顧周圍的一切強行實現自己的意誌時,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時,他也可能成為他人的地獄。這是人類一個永遠存在的不可思議的怪圈,一幅自我嘲弄的人生圖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