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回應:《南方周末》是如何構陷我的?

來源: 湘西山民 2012-06-22 13:24:49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6820 bytes)

方舟子:《南方周末》是如何構陷我的

2012年06月22日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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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寒及其支持者(包括南方報係的媒體人)喜歡說我對韓寒代筆的論證是在“構陷”韓寒,其實他們自己才是構陷的高手,本期《南方周末》(2012年6月21日)以頭版頭條和四個整版的篇幅發的兩篇關於我的報道,正是構陷的傑作。

在該期《南方周末》出版的前一天晚上7點39分,《南方周末》記者陳鳴(微博上ID為@撥惹塵)給我發了封私信,說是《南方周末》第二天要發一組關 於我的報道,希望能采訪我。我看到這封私信時已是深夜,當時看了隻覺得可笑。我知道他們為了這組報道已準備了兩個多月,怎麽到最後一刻才想起要直接聯係我 做采訪了?早幹嘛了?即使我願意接受采訪也來不及了嘛,就為了表示已盡到了試圖采訪我的義務,可以在報道中寫上“發稿前南方周末記者又通過郵件、微博聯係 他,最終沒有任何回應。”?當然,他早點聯係我,我也會置之不理。此前他們就通過《鳳凰周刊》黃章晉詢問過是否能采訪我,被我斷然拒絕。自從《南方周末》 發表《差生韓寒》(記者也是陳鳴)力挺韓寒後,我就很清楚他們的立場和伎倆,不會再跟他們打任何交道。

本期《南方周末》發的兩篇關於我的報道,一篇是《打假資金:沒有時間表的“透明”》(記 者署名葉飆,真名張俊彥),炒“打假資金”和“安保資金”的冷飯。關於這兩個資金的情況,在羅永浩誣告我時,我已在文章中和接受采訪時已多次做過說明,但 《南方周末》對此置若罔聞,繼續配合羅永浩把這兩個當初由於我個人拒絕接受捐贈而由朋友發起的支持、保護我的資金募集,當成是我斂財的工具,把資金管理中 存在的某些有爭議之處,說成是我的問題,甚至連弱智的推理,也是從羅永浩那裏搬來的,例如報道開頭第一句話就是:“旨在保護方舟子人身安全的‘安保資金’ 運作一年半累計支出超過59萬。隻有在美國黑水公司做過雇傭軍的精英才能拿到一年50萬的價碼。”在他們看來,安保費用隻能用於雇人,而且隻能雇一個人, 且不說把精英保鏢的加碼定為一年50萬完全是無知之談。而彭劍律師出示的與《南方周末》記者的往來信件也表明,報道中對采訪彭律師經過的描述,純屬謊言。

重點推出的另一篇報道《方法:方舟子與他所影響的論戰法則》(記 者 陳鳴 葉飆 實習生 沈穎 謝雪 肖涵)篇幅長得多,也有意思得多。據我所知,該報道最初設想的標題是《病人方舟子》,主旨就是要證明我是個心理有病的人,是文革餘孽,要為“言語羞辱與文 革式指摘蔓延”的“互聯網風格”負責。有意思的地方在於該報道去挖我的“思想根源”,竟然把近20年前我初上中文網時的老賬算起。發生在由留學生組成的第 一代中文網(當時稱為ACT新聞組)網民的情況,猶如前朝舊事,對現在的絕大多數中國網民來說是完全陌生的,記者也就可以信口雌黃,把我描述成一個在網上 供人取笑的小醜。例如報道中這麽說:

“方舟子很快成為ACT網友聚會的話題中心——‘三句話不離方舟子’,人們開始在席上講他的笑話,模仿他的方式說話:‘看,我又贏了!看,我又打了一條落水狗!’”

繪聲繪色,記者仿佛親曆。事實上,當年幾次ACT網友聚會,我全都全程參與,甚至就是活動的組織者,還從不知道有這樣的一幕。隻要親曆過我在ACT 論戰的人,就知道我從來不會自我宣布勝利,還幾次嘲笑過對手的這種做法。據我所知,當年一些我在ACT上的論敵,現在以ACT老人自居建了一個郵件列表, 然後天天在那裏罵我,以雪十幾年前在ACT上被我痛打之恥,也許陳鳴等人就是在那裏看到了意淫的場景?他們重點采訪到的台灣網民王排,就是當年我在ACT 上眾多論敵之一,而且是很不起眼的一個,當年論戰時被我翻出原始記錄(這是我當年的成名絕技之一)證明他把一些議論無中生有地塞到我的嘴巴裏,現在他終於 可以反過來指責我“把一些議論無中生有地塞到你的嘴巴裏”,反正空口無憑,好不威風。

《南方周末》向我清算中文網早期的雞毛蒜皮,有的是由於理解能力太差。例如,當時我在ACT上講解詩詞格律,提到一首律詩中不能重複用字,有人跟我 抬杠,舉出杜詩中重複用字的例子,我的解釋是像詩聖這樣的大家有時會故意不守格律,把這作為修辭手法,但這並不能否定格律的存在。《南方周末》記者把這作 為我“死不認錯”、“偷換概念”的例子,還引用了一個不知何許人的“網友sanba”(我不記得ACT上有這號人)的評論為證,隻能讓人懷疑其智力有問 題。

其他的,則是有意的構陷。一種構陷手法是造謠。眾所周知,新語絲是我在1994年年初發起成立的,最早的一批編輯是我邀請加入的,後來的編輯在內部 表決後也由我以個人的名義去邀請。編輯的責任是每人每月輪流編《新語絲》月刊,而新語絲網站的日常更新則一直是我一個人在做。1997年,一家現在已不存 在的網絡公司亞美網絡想要吞並新語絲,編輯對此有不同意見。《南方周末》為了讓人覺得我陰險地霸占了新語絲,如此描述這場紛爭:

“1997年,一次內部業務討論不一致,編輯部投票的結果方舟子處於少數一方。方舟子懷疑一家商業機構欲借此事吞並新語絲,投票結束兩天後,在其他 編輯不知情的情況下,他自行向紐約州政府注冊登記新語絲,建社理事為他與另外兩人。原來的新語絲編輯團隊憤然退出,另外成立了一個互聯網刊物。”

當時新語絲編輯共九個人,我、古平、阿飛、阿毅、灰人、散宜生、竹人、浪人以及剛剛被我邀請加入的嘯塵。對要不要與亞美網絡合作一事,我、古平、阿 飛、阿毅四人反對,灰人棄權並宣布退出,散宜生、竹人、浪人、嘯塵讚成,剛好是一半對一半,說“編輯部投票的結果方舟子處於少數一方”純屬造謠。

在這次風波之前,編輯部已一致同意由我去正式注冊新語絲機構,並說好了我在東部則在紐約注冊並由在東部編輯組成建社理事會,我在西部則在加州注冊並 由西部編輯組成建社理事會(我當時正準備從紐約搬到加州)。發生爭執後,我即宣布將在紐約注冊新語絲,並由在東部的三個編輯我、古平、阿飛組成理事會,並 按法律要求三個人在古平家開了成立會議。你可以說我為了不讓新語絲落入亞美網絡之手有意找了反對與之合作的人組建理事會,但是說我“在其他編輯不知情的情 況下,他自行向紐約州政府注冊登記新語絲”則純屬造謠。

說“原來的新語絲編輯團隊憤然退出,另外成立了一個互聯網刊物”也純屬造謠,因為當時“憤然退出”去為亞美網絡編《國風》的,隻有散宜生、竹人、浪人、嘯塵四個人,並非整個新語絲編輯團隊。

關於這次風波,我曾經寫過一篇《新語絲的一段恩怨始末》(http://www.xys.org/xys/netters/Fang-Zhouzi /Net/fenlie3.txt)。當時新語絲編輯部的有關信件往來也早已全部公開(http://www.xys.org/doc /aanissue.txt),人人可查(國內需要翻牆),誰撒謊造謠,一見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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