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因,就是你個人的欲望,以及自己被欲望驅使而產生的行動。什麽是果,就是世界對這些欲望和行動的反應。人的肉體化(BIRTH) 是因為有因。一旦欲望形成,它是一種能量,需要追求與他對應的結果。所以,雖然很多人無法接受某些果,比如惡果,但歸根結底是自己的欲望追求的,雖然自己沒有意識到。
舉一個簡單化的例子,惡果是如何產生的?是某個因或多個因產生的。可以肯定的是,人在造因的時候,一定是出於某個自認為正當的,正義的,合理的理由,比如我愛某某,當某某受到侵害後, 我就報複,反擊,這樣因就產生了。比如某些宗教狂熱分子為了維護自己信奉的教義,當這個教義受到挑戰的時候,他們反擊了,因就造出來了。很多自以為正確的行動,會產生因,又比如,我愛國,容不下有人對自己愛的對象有任何非議。我可能再言語上,甚至在行動上與對方產生暴利衝突,這樣因就積累起來了。還有,我認為我信仰非常正義,我要去傳教,他們不信我就強迫它們轉教,因就造成了。共產黨為了達到共產主義,把任何反革命都至之死地,因就造成了。
因是一個巨大的能量,它不斷積累,一生肯定沒有得到所有回報的可能,所以,一個肉身結束了,這個能量馬上附載到下一個肉身。下一個肉身開始,不斷地接受以前因的果,又發現了什麽自以為”正義“的行當,為之奮鬥,舊因未消,新因又造出了。
這個因就像一大堆幹柴火,越積越大。
這就是為什麽我們人生不斷地輪回,死了又生,生了又死,苦海無邊。當然,大部分人不覺的苦,他們把造因以為樂了。
但是,有一個辦法讓你結束這個無限循環,那就是不造因了。滅了源頭。
但你可能會問一個很有趣的問題,我前世今生,造了那麽大的因,其結果也會無限回饋回來,永無止境。就算我滅了目前的造因行為,以前的因太大,怎麽消除?
答案是,你不必擔心這個問題。我比喻因果就像一大堆幹柴火, 一旦你沒有了觀察者和被觀察者,一旦你看清了自己,發現了自己,這種觀察就像一顆火苗,點燃了一大堆幹柴火,頃刻把它燒的一幹二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