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答案應在文章裡,可能筆者說得不夠清楚,今補充一下。
說簡體屍字生誤解,使人信了孔子陳少正卯屍,基本我是半開玩笑,第二段已立即澄清,請讀者不必當真。但我那句「殺少正卯的,該也簡體字」,也非有錯,「該也」,即包括了,包括了簡體字引生誤解這一原因,簡體字不是充足因,但也為眾多原因裡一個。因為如不去找原文,查出那字本是屍而不是屍,就不會懷疑文字可能非必殺人陳屍。當屍屍不分時,便很容易直接領會是死屍了。
過去的,或是現在的用正體字地方的學者,如知禮製背景的,便在這裡很自然起疑,不過如果對禮不熟,看到屍字未必覺得很特別,甚至會想,原來屍早就是簡體了。
孔子數少正卯五大罪,原話大都出現在荀子前麵的章節,很明顯是宥坐抄前麵的文字當孔子說。孔子自己說過的東西,全無這種乏恕乏仁的口氣,不可能幾百年後出自所謂的孔子。至於荀子,他傳的儒學較重外在一麵,所以後來的門人有的走了法家的路。荀子自己說這種話,非無可能,如照他前廿六章的文理整體,也是洽順的。他非十二子,予以批駁,力道很足,但絕非誅心。戰國時代,學派處於四戰之地,傳孔子正脈的孟子,說話也很犀利。荀子說重話是有的,但把那些分散的話,集中在一起,痛誅小人,便變得極之刻薄了,既不可能是孔子,也不必即荀子。宥坐的問題很大,可靠度大不同荀卿書前廿幾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