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爭論時,我來敲鼓,輕鬆一下氣氛:
不是法律界人士,但是從對當代法律的觀察看,我越來越堅持"法律是道德的成文化"這一判斷。如果有哪為朋友能出來分析批駁一下,我從內心裏拜謝。
一給我網名後麵加個大名頭,我心裏就緊張。不過琢磨這老師和大師的區別還有點意思。中國文化敬老,當然老比大更顯得尊重,但是放在師前麵,這大可比老重多了。再順這條線走下去。人的成長過程中越長大,稱謂就越小。小學中學的時候,哥兒幾個湊一塊總是老王老徐的叫,到了大學就成大王大徐了,工作以後就成小某了,最過分是結婚以後,成寶貝兒了,整個ENFANT BABY。
大家爭論時,我來敲鼓,輕鬆一下氣氛: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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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說,道德規範中可以準確用文字表達並易於操作的那些,最後形成了法律。成文化一詞有點歧義。
-玄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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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011 postreply
04: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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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我猶豫一下,沒敢叫老,不知道您底細,就像Icat明明是小夥子,我叫他老師他可能不高興
-小艾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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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011 postreply
08: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