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麵的交通所需,致殘的事主該負責; 殘疾證,不能因“戶口”成為障礙。都沒做到,落到列車上工作人員靠個人價值判斷來取舍,這事兒已經是滿盤皆輸--社會的價值取向邪門了。
從道理上說,問題發生在前麵----工人 傷了,雇主該嚇的半死; 受傷到殘疾的程度,---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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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挺有中國特色。
-為人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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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2011 postreply
17: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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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遺憾,這正是今天中國人生活的社會現實
-美國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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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2011 postreply
18:22:59